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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山东省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“揭榜挂帅”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6-07-09 作者: 浏览次数:545

各学院

为进一步创新协同推广服务机制,根据农业农村部《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》等要求,省农业农村厅继续以“揭榜挂帅”形式实施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任务目标

(一)推广农业重大技术。围绕重点产业发展需求,推广一批集成配套、成熟适用的农业重大技术,集中力量打造一批技术应用场景,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落地。

(二)创新农技推广协同机制。推动农技推广机构、教学科研单位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、农业科技企业等合理分工、高效协作,构建上下贯通、左右衔接、优势互补的农技推广协同服务新机制。

(三)强化农技推广队伍建设。通过实施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,提升农技推广人员专业素质,锻造培养骨干人才,鼓励科研教学单位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秀人才参与项目实施,不断壮大农技推广队伍。

(四)培强农业优势特色产业。聚焦重点产业领域,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,推动农业科技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,提升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技术应用能力,支撑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做大做强。

二、支持内容

围绕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和设施农业、畜牧业、海洋渔业、盐碱地综合利用等重点产业领域,经多方征集、筛选凝练、专家论证等,确定重大技术方向。2026年重点支持24项农业重大技术(含青岛市4项,详见附件1)。

技术方向划分为4类,其中A类技术,支持150万元左右,实施范围原则上覆盖8个地市以上;B类技术,支持120万元左右,实施范围原则上覆盖6个地市以上;C类技术,支持100万元左右,实施范围原则上覆盖4个地市以上;D类技术,由青岛市统筹安排项目资金并组织申报、实施,实施范围为青岛市。

项目实施周期均为2年。

三、申报条件

(一)申报单位。本项目由各级农技推广机构、教学科研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、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单位组团申报,各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。牵头单位原则上为省级农技推广、教学科研单位。优先支持现代农业高等教育共同体单位牵头项目申报。鼓励将乡村振兴片区各类主体、农业农村部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、科技小院、乡村振兴驿站等纳入项目技术推广示范主体。

(二)项目组成员。项目组实行“技术+推广”双首席负责制,技术首席专家和推广首席专家均可作为第一首席专家。第一首席专家主持项目组工作,所在单位为牵头单位。首席专家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,出生时间应为1968年1月1日之后。项目参与人员原则上需从事本行业3年以上,具备相应知识储备、推广能力和实践经验。核心示范区所在市、县农技推广或教学科研单位单位有关人员应作为项目参与人员。双首席专家共同做好项目总体设计、技术把关和组织协调等工作,项目组成员要明确具体承担任务,每个项目组成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。

四、申报程序

为扎实做好项目申报服务保障工作,请各拟申报项目负责人于 7 月 13 日前与科技处对接沟通。请认真研读需求榜单(附件 1)与项目申报相关条件,规范完整填报申报书(附件 2),同步签署项目承诺书(附件 3),并于 7 月 20 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(A4纸双面打印,左侧平装成册,一式一份)与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至行政楼 406 办公室。

联系人:李胜男 (8242544)


附件1:24项重大技术需求榜单.docx

附件2:2026年山东省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“揭榜挂帅”项目申报书.docx

附件3:诚信承诺书.docx

附件4:2026年度山东省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项目交示件要求.docx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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